沈清冬望着沈清棠,脸上是不掩饰的无奈:“三叔和三婶儿,还有阿紫姐姐都说父亲和母亲不会寻死,让我不用管。我也清楚只要我不接那些信,我不听不看他们就不能奈我何。

可我每日每夜都会想这些信上的内容,想到睡不着,想到头发开始大把的掉……都没想好到底是要彻底跟他们断了联系还是干脆回京。

直到他们给我寄来了一截指骨,跟我说钱家如何势大,我再不回去便把他们一家三口一块块的寄给我。”沈清冬凄然一笑,“你说,但凡我是个人我能不回来吗?是,他们的话不能尽信,很可能是他们为了骗我回去用的卑劣手段。

可,我敢赌那个万一吗?”

沈清棠伸手越过桌面,在沈清冬发顶轻轻摸了摸,没说任何安慰的话,只道:“既然选择了回来,就好好盘算以后的日子。

我们才到京城……你也知道京城这个地方,离开三四年再回来相当于到了一个陌生地方。

我不太清楚钱家是什么样的人家,只是今天来送亲,观他们家做派、仆从丫鬟的言行,不像是龌龊人家。你收到的那截指骨怕是与他们无关吧?”

没说的是,以钱家的财力都无需威胁二伯和二伯娘,他们就会把沈清冬打包送上钱家的花轿,根本用不着做多此一举的事。

沈清冬点头,“指骨是真的,是沈清鸣的。他赌输了在钱庄借了银子还不上,人家砸了我们家,还剁他一根手指作为警告。”

沈清棠没觉得意外,从沈清冬说她在北川收到指骨时她就觉得一定跟沈清鸣脱不了干系。

沈清鸣在北川就染上了酒瘾和赌瘾,回来京城变本加厉早晚得被人废了。

沈清棠掏出自己的帕子递给沈清冬,“钱家……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否则不会娶如今的沈家女。

纵使像她和季宴时一样因为感情在一起,前提也得是沈清冬先跟钱家的小少爷相遇相知。

显然,他们没有感情基础,说不定成亲前都没见过面。

小时候那次不算。

“嗯。钱家到了我公公这一辈就开始出现子嗣薄的问题,他这一辈一脉传下来的总共就两个男丁。我公公和我相公的大伯。

到了我夫君这一辈,他们两家加起来七个女孩,只有我夫君一个男丁。

今年秋猎时,我夫君不慎从马上跌落掉下山崖,人倒是救回来了,只是跟活死人一样,没有了知觉。

钱家人怕无后,开始张罗着给钱兴宁,就是我夫君说亲事。

可是京城有头有脸的人家,但凡做父母的疼惜点儿自己女儿的,谁会愿意把女儿嫁给一个活死人?”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按理说纵使钱家的活死人娶我也是我高攀。可惜前阵子我夫君伤势变重,大夫……包括钱家砸重金、托关系从宫中请来的太医都说我夫君活不到开春。

钱家急了,怕揣着万贯家财断了后,便疯一样开始说亲。”

沈清冬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讥讽勾唇,“有钱真的好!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实不相瞒,我跟钱家这婚事都是我父母硬赖来的。

人家钱家有钱还怕买不到一个能生孩子的女人?哪怕男人将死,守一辈子活寡对任何一个年轻女子来说是极其残忍的事。

可是在足够的银子面前,哪个家族会在乎一个女子的死活?谁家又会缺一个待字闺中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