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别吵了,喝酒去。”

    片刻后。

    陆天明领着两人来到城墙下一个摊位前。

    摊主是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太。

    十来岁的时候,刘大宝偷他爹的马,带陆天明出来溜圈。

    有一次迷路走到长城边,曾在这里偷偷买酒喝。

    那时候,老太太的头发才刚刚开始白。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只是,有的东西,从来不会变。

    比如酒的味道。

    “果然是好酒!”

    青一子咂着嘴,夸赞道。

    卫东生在旁边咽着口水。

    他找附近的郎中看过腹部的伤口,说是要忌酒。

    于是只能眼巴巴问道:“能不能给我形容一下味道?”

    青一子翻了个真正的白眼:“我要是能形容,年轻时咱俩落难,我至于装神棍骗别人银子?天明,你给秃子说道说道?”

    陆天明抬头想了想,望向卫东生:“应该比烟柳巷姑娘们嘴巴里的酒要香醇些,毕竟这里的酒,没有被别人尝过,不会串味。”

    青一子哈哈大笑,冲陆天明举起大拇指。

    听闻此,卫东生脸色唰一下就红了。

    尴尬归尴尬,但肚里馋虫闹得慌。

    仍旧眨巴着眼盯着酒盅里的瓮头春。

    “想喝就喝,挨了一剑,就成胆小鬼了?”青一子循循善诱道。

    卫东生挣扎片刻,猛地一拍桌子:“管逑他的,死就死了。”

    言罢,自顾酌满一杯。

    迫不及待就往嘴里灌。

    “这不就对了。”青一子朗声笑道。

    “当真是好酒,天明,有眼光!”卫东生举起大拇指。

    陆天明淡淡一笑。

    开始往酒葫芦里灌酒。

    卫东生奇道:“天明,这才刚开始喝,你就打算走了?”

    陆天明摇头:“当然不是。”

    “那你这是?”

    陆天明实话道:“里面有个小家伙,帮我挡了一箭,到现在还没醒,他喜欢喝酒,两天就要喝一斤。”

    卫东生眉头挑动,望向青一子。

    青一子当没听见,自斟自酌。

    卫东生挠着光头尴尬得不知如何是好。

    陆天明也没有继续解释。

    放下酒壶后,拿起酒盅,动作跟青一子一样迅速。

    “再不喝就没了,最后一壶。”青一子终是没忍住。

    卫东生一愣。

    急忙够头看向酒壶。

    好嘛,两斤酒,直接被陆天明带走一半。

    “靠,你们两个阴险小人!”

    最后。

    三个人都喝得意犹未尽。

    不过,酒之所以好喝。

    讲究的就是一个刚刚好。

    刚刚好,其实就是不足的意思。

    天下万物,不管是什么东西。

    多了,人就不知道珍惜。

    实际上,西长城下的瓮头春,并没有比顺风客栈的女儿红好喝多少。

    陆天明大可带着他们回十里镇喝个痛快。

    可那样的话,女儿红就只是女儿红。

    到时候并肩作战的三人,可能自十里镇一别,今生再无见面的机会。

    但现在,有了没有喝足的瓮头春,酒就不是酒,是挂念。

    陆天明不是一个情感泛滥的人,相反比较稀缺。

    也正因为稀缺,所以他重情义。

    分道扬镳时管北枫借的银子,其实也是这个意思。

    不善于表达情感的人。

    终归是要找些东西来替代。

    回到十里镇,已是深夜。

    卫东生和青一子都没有过夜的打算。

    卫东生准备一路向东,去京城交差。

    青一子则向东后往南,回他的青松山。

    “天明,这把扇子是徐淮安留下的,可以养字,我是粗人,拿着不伦不类,你用正合适。”

    卫东生把折扇递到陆天明手中。

    陆天明没有客套,接过扇子奇道:“养字?”

    “是的,随便写两个字上去,假以时日,根据不同的字、以及主人不同的性格,字会变成兵器。”卫东生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