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了电话,米景明也没有再打电话,主要是他现在不知道那个律师到底要干嘛。

    监管资金明细什么的被拿到就被拿到吧,无所谓了。

    时间慢慢过去,林吴市住建部门这边得不到开发商的回应,也只能应诉了。

    这次的诉讼他们想赢,就必须把监管资金的那些明细都拿出来,因为他们必须证明自己尽到了监管职责才行。

    终于,这个案子到了开庭的日子。

    云山县人民法院,周云已经早早地坐到了法庭内,静静地看着手中的各种材料。

    等了没一会,便看到有一男一女两个人进来坐到了被告的位置上。

    看来这就是今天的对手了,也不知道他们的水平如何。

    而在被告位置上,今年四十岁的公职律师郑荣轩脸色很严肃。

    公职律师,这是一个普通人很少会接触到,但是群体又很大的律师。

    顾名思义,公职律师,就是国家行政机关设立的政府律师,属于本机关本单位的在编公务人员。

    一般都是公职人员自己去考证,然后根据所在单位的性质,来转为公职律师。

    这种律师一般在本单位的专业性领域内很强,比如公安机关的公职律师,一般都在法制科,遇到行政诉讼了会出庭应诉,就很擅长公安机关相关的行政诉讼。

    住建局自然也有自己的公职律师,因为这种单位遇到行政诉讼的可能性也比较高。

    郑荣轩做公职律师已经很多年,他自然是不想输掉这个案子的。

    所以在征得领导同意后,便准备了很多的证据,尤其是对于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使用明细,更是弄的很完备。

    对面这个年轻律师他也有所耳闻,法律水平很高,但最重要的是对方和普通律师不一样,经常会介入这种一般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

    而且律师做案子,如果可能遇到相关压力或者可能遇到危险的话,基本上是不会接的。

    因为对于大家来说律师这个职业就是用来混口饭吃的,普通人要追求稳定,律师同样要追求稳定。

    而这个律师,好像根本不带怕的……真的奇怪。

    这么想着,本次庭审的合议庭成员已经进来了,伴随着书记员的声音,本次庭审正式开始。

    首先还是双方进行陈述。

    周云作为原告代理律师率先开始。

    “因此,我方认为,被告存在不履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法定职责的违法行为,理由如下:”

    “第一,我方提起诉讼的七人里面,只有两人的预售资金存到了监管账户,而剩下五人的预售资金根本没有进入监管账户。”

    “但是,在没有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凭证作为依据的情况下,被告却依然办理了合同备案,未全面尽到对预售款监管账户的监管职责。”

    “第二,我方七位当事人购买的紫御半山项目住房,五证齐全,却从两年多以前就烂尾至今……”

    周云的两个理由都不算很难,一个就是说合同备案和进入监管账户的钱对不上,另一个则是说,房子现在烂尾了,而按照理论上来说,监管账户内的钱是肯定够把房子修好的。

    结果现在修不好,说明你们没有监管好。

    第二个理由其实不算理由,因果关系没有那么充分,但是有第一条的情况下,就可以附带提出来让对方自证清白。

    这就是行政诉讼,你可以说它大部分情况下没用,但是在一小部分情况下,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用的。

    郑荣轩随即开始答辩。

    “首先,我方只负责对存入监管账户内的预售款进行监管,而对于那些根本没有进入监管账户的预售款,无法做到监管,合同备案和此无关。”

    “然后,星光房地产开发公司多次申请预售款的使用均符合规定,所以我方按照规定拨付预售款使用没有任何问题。”

    “因此,已经尽到了监管职责。”

    郑荣轩同样是专业律师,所以他很清楚不能被对方牵着鼻子走。

    也因此,他从另一种思路出发,就是说我负责监管账户里面钱的使用,至于说没进来那些钱我管不了。

    然后就是准备大量证据证明那多次的申请使用都有相应材料和申请,完全符合规定,因此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这个肯定是没问题的,至少材料什么的都很充分,按照规定就是可以批。

    至于说钱批了为什么楼没建起来,那和我们单位又没关系,总之我们没责任。

    听着郑荣轩的答辩,周云笑了,费了这么大的劲,又是这样又是那样的,就是想听到这种答辩。

    对方如果真的不想赢官司直接摆烂的话,那周云就没办法了,只能费劲的去和对方辩论到底什么才是商业机密。

    但是,按照现在行政机关的情况来说,他们不可能摆烂的。

    很快到了举证质证环节,周云总算是第一次看到了这神秘至极的监管账户明细!

    或者说这不能叫明细,就是在住建局系统内记录的,什么时候开发商以什么理由提交了提款申请,该款项打到了什么账户,那个账户的所有人是谁等等。

    周云大概扫了扫,这样的提款申请一共有六次,每一次都是审查合格。

    不过,以他的经验还是很快就看出了问题。

    预售资金的玩法就那么几种,他前世玩的多……咳咳,前世见得多了。

    于是周云很快对这份证据进行了质证:“对于该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认可,对于关联性不予认可。”

    “首先,该证据只有开发商的提款记录和申请材料,但却没有我方当事人申请贷款后的贷款入账记录!”

    对,这就是一种玩法,是开发商银行的一些人外加监管这边三方合力的一种,首付进来了,贷款给到开发商其他账户。

    毕竟对于很多房子来说,首付那点钱不算多,更多的还是贷款!

    那好,业主买房因为不懂所以给开发商其他账户付款了,那银行呢,银行都没把贷款打进来,你们作为专业的监管人员,你们不知道?

    两个人的贷款也就罢了,其他人的贷款呢?

    现在,就看住建局和银行的关系如何了,一个不慎,银行那边可就要遭重了。

    周云针对的就是银行和开发商,因为住建局作为行政机关是不可能赔钱的,银行和开发商实际控制人是肯定有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