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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媳妇辛苦啦

    “媳妇,昨天买的定胜糕我放桌子上啦,你记得吃哦。”

    喊了一声,李富贵就背着竹篓大步流星地走了。

    一边走,竹篓底部的铃铛就响一下,就跟李富贵这个人一样,咋咋呼呼的,永远没个安静的时候。

    沈玉棠站在门口,看着李富贵离开。

    他想,大概是因为他不想欠李富贵的,所以在李富贵收下竹篓的时候他才会觉得松一口气吧。

    再过两三个月,他的伤应该就能痊愈了。

    到时候他想安心地离开,不想亏欠李富贵任何东西。

    想到这里,沈玉棠回过头去,望向桌上的定胜糕。

    依旧是聚雪居的。

    沈玉棠慢慢地蹙起了眉。

    思索片刻,沈玉棠叹了一口气。

    罢了,先疗伤再说。

    如今他修为尽失,贸然动手只会打草惊蛇。

    倒不如就让对方觉得他真的失忆了,跟一个乡野村夫在一起了。

    沈玉棠心中盘算好计划,一如既往,拆开外面的那一层油纸,然后将里头的糕点随意地丢到了窗外。

    一个月后

    小矮坡旁的柳树上的嫩芽已长成绿油油的嫩枝条儿,随着温和的春风摇啊摇。

    这时候,不远处响起阵阵清脆的铃铛声。

    铃铛声荡啊荡,随着风飘入小矮坡旁木屋的厨房里。

    沈玉棠闻声从厨房走出来,手里端着刚出锅的清炒藕片,抬眼望去。

    院子木门被推开,那穿着黑衣的少年背着竹篓哼着曲快步走了进来,走一步,竹篓下的铃铛就响一下。

    “媳妇!我回来啦!”

    李富贵一看见沈玉棠就高兴地跑了过来,还来不及说他好想沈玉棠,他就被沈玉棠手上端着的菜吸引了注意力,眼珠子目不转睛地盯着,馋得口水快要从嘴角流下来,“今天吃藕片啊!”

    沈玉棠早对李富贵这一看见吃的就走不动道的样子习以为常,言简意赅,道,“洗手,吃饭。”

    李富贵虽然真的很馋,但还是乖乖地跑去洗手了。

    沈玉棠弯身把菜放到木桌上,李富贵洗完手跑回来了,沈玉棠下意识地盛了碗豆腐汤想要递给李富贵。

    这时候,沈玉棠忽然觉得不对劲。

    这一个月来,他似乎每天都在给李富贵做饭,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真是李富贵媳妇呢。

    起初的确是李富贵做饭,但李富贵厨艺实在不行,沈玉棠硬着头皮尝了一次,当天晚上内伤就发作了,难受得他一夜未眠。

    于是,沈玉棠为了自个身体着想,后来就亲自下厨了。

    他没想到,这一做就是一个月。

    更没想到,他竟然已经习惯这种日子了。

    沈玉棠心中大惊,立马将递给李富贵的碗又收了回去。

    李富贵茫然地看着沈玉棠,眨了眨眼。

    眼睛乌溜溜的,像是宝石。

    沈玉棠觉得他这个行为有些许怪异,但他依旧强行维持着脸上那十年如一日的冷漠,面无表情地把碗放到了自己手边。

    李富贵虽然不懂,但他也没有生气,他想媳妇肯定是累了,于是,他第一筷子夹了片藕放到沈玉棠碗里,咧嘴一笑,露出两颗小尖牙,“媳妇辛苦啦!”

    沈玉棠,“……”

    虽然但是,他觉得上山摘草药又下山去乌月镇上卖再跑回来的李富贵辛苦一点。

    但沈玉棠什么也没说,默默地吃饭。

    吃饭的时候,李富贵一直在跟沈玉棠分享着他今天的趣事。

    例如他今日个在山上看见了一只松鼠,长得特别好看,毛茸茸的,一看见他吓得扭头就跑,还掉了一路松果。

    最后李富贵又爬上树把松果给松鼠还回去了。

    李富贵下山准备去乌月镇的时候碰上了坨坨村新搬来的一个中年男人。

    原来那个男人是个大夫,姓苗,正准备在村里开医庐,打算跟李富贵买药草。

    李富贵一听,这是好事啊!

    之前村里是没有郎中的。

    生病得去镇上找郎中看。

    山脚下住着的虎子就是因为半夜发热,村里没有郎中,等虎子爹娘借了辆牛车送虎子到镇上看郎中,虎子就因为来的太迟,烧坏了脑子,智力还不如三岁孩童,李富贵每次从虎子家经过,就看见虎子被用铁链拴在院子里自己和泥玩,瞧见李富贵就喊他哥哥讨糖吃。

    李富贵想,村里要开个医庐,那小孩生病再也不会因为镇上路程太远而耽误病情了。

    所以李富贵就以低价把药草卖给了苗郎中,还答应了以后都会继续给苗郎中送药草。

    沈玉棠听着,表面上默不作声,心里倒是骂了句笨。

    哪有人有钱不赚的?

    村里的其他人与他何干?

    晚上

    沈玉棠就着烛光看诗集,李富贵困得要死,揉着耷拉的眼皮猫着身子钻上摇椅里的被子里头,在被子里像蛆一样蛄蛹了一会,最后冒出来个鸡窝一样乱七八糟的脑袋。

    李富贵探头望向沈玉棠,见沈玉棠天天捧着那本旧诗集看,李富贵强忍着睡意,问道,“媳妇,你每天都在看那本诗集,里头写了什么啊,你看的这么入迷。”

    “你好奇?”

    沈玉棠撩起眼皮来望李富贵。

    李富贵点了点头。

    其实他也不是好奇里面写了什么,就是好奇媳妇喜欢什么而已。

    媳妇每天闲时就会捧着那本书看一会,肯定是喜欢。

    沈玉棠合上书,递给李富贵,“给你看。”

    “媳妇,我不识字呀。”

    李富贵抱着胳膊趴在摇椅上,用请求的眼神看着沈玉棠,“媳妇,你能不能念给我听呀?”

    “……”

    沈玉棠受不了李富贵撒娇。

    一个大男人,撒娇像什么样?

    “你不识字,就算念给你听,你也听不懂。”

    沈玉棠一边说着,一边皱着眉低下头去,翻开了书,“这里头有上百首诗,一一念太长了,我挑一首简单的念给你听。”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沈玉棠的声音很好听,冷清如碎玉,是李富贵听过最好听的声音。

    听着那个声音,李富贵哪怕听不懂那是什么意思都觉得很开心。

    听着听着,李富贵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之后一连好几晚,临睡前李富贵都求着沈玉棠给他念诗听。

    沈玉棠总是一边皱着眉嫌李富贵麻烦,一边翻开书,然后找出最简单的一首诗念给李富贵听。

    其实他是打算念完就给李富贵解释诗的意思的,只不过每一次一首诗念完,李富贵就已经睡着了。

    沈玉棠合上书,望着摇椅上呼呼大睡的李富贵叹气,被子从李富贵身上滑落,掉到地上。

    沈玉棠当作没看到,放下书,吹灭了蜡烛,然后脱了外衣上床了。

    刚躺下,沈玉棠思索了一会,还是坐了起来,朝李富贵的方向看了一眼。

    李富贵依旧睡得香沉,完全没有发现到被子滑落到地上,大半身子都暴露在空气中。

    春天日暖夜凉,不盖好被子第二日肯定会着凉。

    到时候又得他照顾。

    为了不给自己添麻烦,沈玉棠面无表情地抬起手,控制着灵力轻轻将被子从地上托起来,掸去上面的灰,再动作轻柔地盖回李富贵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