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生,弥补

    “董华!你早就已经不是我们沈家的人了,还厚着脸皮跑过来做什么?要不要脸啊?赶紧有多远滚多远!别在这死乞白赖的!”

    “就是,要不是你,我们家小杰也不会在外面流落这么多年。你都已经顶替他过了十八年的好日子了,你还想怎么样?能不能给自己留点尊严!”

    谩骂声不绝于耳,断断续续地传入董华的耳中。

    头部剧烈的疼痛无比真实,仿佛在提醒着他,他还活着。

    是谁?

    说话好难听。

    他依稀记得,自己所乘坐的飞机失事了,飞机撞到山体坠毁,在他意识残留的最后一秒,他看到漫天的火光。

    然后,就彻底失去了意识。

    所以,这里是哪里?

    难道就连老天爷也不看下去他以往的罪行了,在死前还要让人来羞辱他一顿?

    董华如是想着。

    可谩骂的声音却越发地清晰起来,在他的脑海深处炸开来。

    伴随着头部剧烈的疼痛,他的意识也渐渐苏醒。

    “赶紧爬起来,别在这装死,你要死就死远点!我们要给小杰过生日了!”

    叫骂声又一次无比清晰地传来,像是要刺破他的耳膜一般。

    董华深吸一口气,艰难地睁开了双眼。

    眼前是一派富丽堂皇的景象。

    水晶灯高高的悬挂于客厅正中央,散发着耀眼的光芒,散落在每一个角落,却刺痛了董华的双目。

    他费了好大劲才看清楚眼前的一切。

    客厅的正中央挂着一幅油画,右边的长桌上,端端正正地放着一个双层奶油蛋糕,隐约间似乎还能闻到甜腻的味道。

    除此之外,桌上还摆着吃不完的水果做点缀。

    董华愣了一下,他是不是来过这里?

    他又是一怔,尘封多年的记忆忽然像是洪水一般涌入脑海。

    他伸手摸了摸疼痛的前额,果然从自己的手上看到了血。

    匆忙低头看去,铺着洁白瓷砖的地板上也有好几处暗红色的血,无比扎眼。

    是了,这是他用脑袋磕出来的血。

    再一看,他此刻趴在冰冷的地板上,身上的衬衫东一个补丁,西一个补丁的,粗布做的裤子也没好到哪里,脚腕处硬生生空了一大截,显得与这里的一切格格不入。

    再一抬眼看去。

    在他的正前方站着几个人,正满脸厌恶地瞪着他。

    看清他们的面容,董华浑身猛地一抖,瞳孔蓦然放大。

    这几人不是别人。

    正是

    隆林县的首富沈建业一家!

    也就是他曾经的家人。

    那么他现在就是在沈家!

    此时,前额的刺痛又一次袭来,一下一下地抽疼着,董华咬着牙,忽然大脑一片空白。

    他愣愣地瞪着地上的那几滩血,恍惚间似乎想到什么。

    他重生了?!

    一个人在世苟活了近二十年,飞机失事竟然没带走他,反而让他重生了。

    还是重生在十九岁那年,也就是1985年,被沈家赶出去一年之后!

    在被赶出沈家之前,他叫做沈华,是沈家的少爷。

    沈家是隆林县的首富之一。

    十九年前的一个雨夜,两家的产妇同时产子,许是人多手杂,鬼使神差的,两个婴儿就这么被抱错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失误,阴差阳错地让他在沈家过了十八年衣食无忧的日子。

    可所有的一切都在一年前,真正的沈家少爷——沈昱杰被找回来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他长着一张酷似沈建业的脸,这是最有效的亲子鉴定。

    沈建业和妻子谢巧梅从见到那张面孔的时候开始,就知道这才是自己的亲骨肉。

    而他们好吃好喝养了十八年的儿子,实则是别人家的儿子。

    这十八年来,他们都在帮别人养儿子,替他人做了嫁衣!

    忙活来忙活去的,到头来竟是一场空!

    于是,董华一朝被打回了原型,成了南门村贫困户的儿子,一身光芒从这一刻开始彻底黯淡无光。

    曾经所拥有的一切都成了过往云烟,不复存在。

    而真正的沈家少爷,沈昱杰却由原先灰头土脸的农村小伙,摇身一变变成了众星拱月般的存在,意气风发,得意非凡。

    那一刻起,董华如坠冰窟,浑身冰冷。

    被送回南门村的贫困家庭后,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的董华很不习惯。

    这里的一切他都无比排斥和厌恶。

    那黑不溜秋的灶头,阴暗潮湿的房间,发霉的被子,昏暗的钨丝灯,还有最令他难以接受的旱厕。

    所有所有的一切,都是他厌恶的。

    这一年里,他过得犹如行尸走肉,甚至在家里的安排下闭着眼娶了只见过一面的妻子。

    而原先烧钱的爱好,弹吉他,弹钢琴、画画,也统统变成了做不完的农活,种不完的田地,割不完的小麦。

    可他根本就不甘心过着这样的日子!

    他始终还在做着不切实际的梦,渴望能够再次回到沈家。

    于是在这一年内,他一有时间就跑到沈家来,只为见上沈建业和谢巧梅一面。

    可每次都被他们无情地赶了出来,就像对待流浪狗一样,甚至还要骂上几句。

    他无所适从,内心始终放不下。

    今天,正好是他的生日,他忆起甜蜜往昔,想起曾经的一家人,聚在一起陪着他过了一个又一个生日……

    那时候的沈建业和谢巧梅,眼里满是对自己的爱,绝对不会是假的。

    只是为什么,一朝之间什么都变了,他们连见他一面都不愿意。

    他自始至终不过是想和他们好好说说话而已啊?

    于是,带着满心的不甘,他又一次来了沈家,甚至不惜以死相逼,只为见沈建业和谢巧梅一面。

    所以——才有了地上的几滩血迹。

    后来,他毫不例外,又一次被丢了出来。

    因为脑袋磕破了,晕乎乎的,他在沈家门口像条流浪狗似的,一躺就是一整夜。

    然而,就是这戏剧般的一夜,让他陷入了无尽的痛苦和忏悔之中。

    清晨,他在沈家别墅门口被红着眼的生母王笑萍找到。

    她看着自己,开口第一句话就是:“你爹没了。”

    这几个字犹如晴天霹雳,令他彻底清醒。

    他慌不择路,狼狈地跑回了南门村。

    董家安静的可怕。

    院子里,妹妹和妻子正在啜泣着。

    大哥则是坐在门槛上,一口又一口地抽着水烟。

    董华走进去,那老实巴交,平时话少的几乎没存在感的生父董大成静静地躺在冰冷的床上,一动也不动,虽然盖了厚厚的被子,可好像怎么也捂不热他的身子。

    旁边的王笑萍红着眼,颤着声:“你昨晚很晚都没有回来,你爹不放心,就出去找你,不小心掉进池塘里,淹死了。”

    “轰”的一声,董华整个人愣住了。

    “妈知道你一直讨厌这里,你要是实在不想呆,就走吧,一年了,我们始终捂不暖你的心。”

    王笑萍在旁边擦着眼泪,一张脸了无生气。

    董华张了张嘴,却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不敢再看董大成那张惨白的脸,仓惶逃离了南门村,一个人找了个没人认识的地方躲了起来。

    这一躲,就是二十年。

    二十年里,他曾无意中得知,妻子叶云晴当年已经怀上了自己的孩子,怀胎十月,生下了一对女儿,她却难产死了,剩下两个女儿不知流落在何处。

    想起这些混账的过往,董华深吸了一口气。

    此刻,地上那几滩鲜红的血无比耀眼和刺目,他一瞬间彻底清醒了过来。

    他重生了,真的重生了!

    老天爷给了他一次弥补的机会,他不能再这么混账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