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你们不需要谋生啊。”她叹息着说了句。

    “就拿你送我的这件衣服来说,只穿这一次着实浪费了,我平日不可能穿着它出摊,回家我要把它当掉补贴家用,你没意见吧。”

    “都随你。我愿意资助你,为何不收?”

    知意倔强地摇摇头,“无功不受禄,这道理我还懂。”

    “一点银子算什么受禄。”

    知意见两人意见相左也不争辩,敛首含笑,“我平日也没时间瞧瞧这风光,今天多谢你带我来散心。”

    她喜欢李瑞,这般神仙似的人物和她接触的人截然不同。

    一种日常灰败疲劳,一种常年崭新优雅,谁都会喜欢后面这种。

    可她自己对镜自问,假以时日,青春消逝,她是不是也会成为灰败疲劳的那类人?

    此时她和他并肩而行,仿佛从地到天也只一步。

    然而这一切只是凭水照影,只需伸手去触碰就知道不过是镜花水月。

    她热烈地看着李瑞,毫不掩藏自己的仰慕。

    也仅此而已。

    李瑞认识她有段时间,被她的独立倔强、爽快直接所吸引。

    她没有他所见过的穷苦人见了公子哥的拘谨和谄媚,也没想过从他那得到什么。

    与其说她美,不如说她的英气勃发和生命力才是吸引他的特质。

    她明明一无所有,却像拥有一切。

    他见过她后念念不忘。

    ……

    知意是家里的顶梁柱,支撑起整个小摊子。

    她包的馄饨比御膳房的香,一口咬下,汤汁和肉香在唇齿间爆开。

    肉汤鲜香不腻,带着胡椒的辛辣。

    热乎乎地下肚,在寒冬里一下便暖了整个身体。

    他与她相识就在一个冬天。

    漫开飘零着碎雪,她火热的小摊子有种隔绝寒冷的魔力。

    雪花落在她的睫毛,还未停留便化为水滴,令她的眼睛有种闪光的奇异之感。

    她在蒸腾的热气中忙碌的身影让李瑞心里升起一股真实活着的踏实。

    她身上全无贵族小姐的矜持和富贵,也无李瑞见惯所以觉得俗气的迂回和含蓄。

    小姐们是不会把心事宣之于口的。

    知意有什么话全都直抒胸臆。

    她识不得几个字,还是在圣上兴办的女学中习得,最有用的是算术,学过后,家里便由她掌管起糊口的生意。

    李瑞知道自己那群朋友会怎么看知意。

    瞧不起、嘲笑,甚至误解。

    他也知道自己若选择知意会面对怎样的困难。

    他试着月余不去见她。

    每一日,他都觉得饿到心慌,那种饿用什么珍馐佳肴都填不满。

    直到他骑马来到她的小摊子前,看到她苗条穿梭的身影和吆喝的声音,才知道自己就是想吃碗她做的馄饨。

    一见到她,那种饥饿感瞬间消失。

    他还不懂怎么去压抑自己因为青涩所以无畏一切的冲动。

    她发间戴着他送的玉簪。

    那是李瑞精心挑选的礼物,骗她说不值钱。

    若送翡翠说不过去,珍珠也不行,都是一眼贵的物件。

    只有玉,不懂的人看不出价值几何。

    她不戴步摇,做事不方便。

    他把她当做千金小姐一般对待,保持着应有的礼仪。

    从来不直接触碰她的身体,连扶她也会先搭个帕子。

    知意很难不动心。

    这条街上缠着她想求娶她的男子有好多。

    只有李瑞将她看得这么宝贵,小心翼翼呵护着。

    一举一动都表现出珍视,从不唐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