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人愿意花钱买她。

    虽然郑林刘冬梅两口子会用这个钱来追生儿子,但……

    那小丫头的命,算保住了。

    这年头,肯花钱买孩子,又是买个女孩的,估摸着是真心想要个孩子。

    怎么着也比给郑林刘冬梅当闺女强。

    邻居这里的消息不算多确切,很快沈穗就从杜小风这里知道了更多的消息。

    “金水街的曹嫂子,给她妹妹买的孩子。原本两口子儿女双全,儿子暑假跟同学去水库游泳,腿抽筋淹死了,好歹还有个闺女,谁知道孩子帮人捡个球,就碰到了断了的电线,电死了。”

    接连失去一双儿女,对两口子打击挺大的。

    亲人朋友都劝他们再生个。

    毕竟当初也才三十来岁,能再生。

    可折腾了几年,怎么都生不了。

    这让身边的人有些坐不住了,纷纷劝说,过继个孩子吧。

    “两口子都有工作,男的是工程师,女的好像是日化厂的会计,家里头条件还算不错,多少被人盯上了。”

    过继跟收养还不一样。

    收养是海选,可过继就是在规定范围内选一个。

    这个规定范围,就是亲戚家的孩子。

    从亲戚家抱一个孩子,多少还有点血亲,虽然很多时候稀薄的不得了。

    但也有可能面临着一个极为现实的问题——

    这孩子长大了,寻找亲生父母。

    因为是亲戚,可能更尴尬。

    如果这两口子穷也就罢了,穷在闹市无人问嘛。

    可偏生家里条件还算不错。

    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收养。

    这不,曹嫂子帮自家妹子收了一个,让他们去养。

    “那两口子也有些担心,所以前阵子申请调动工作,去援助新厂建设,离开了临城。”

    换一个新的环境,也没什么人再跟孩子说,你不是你爸妈亲生的。

    这样对孩子,对那两口子而言,都好一些。

    杜小风怕沈穗想不开,“爹妈不做人,孩子可不就是得吃苦。这孩子打娘胎里就遭罪,我觉得现在说不定是否极泰来呢?”

    “希望吧。”身边发生这种事,沈穗除了唏嘘,也做不来什么。

    就像赵大姐可怜那几个孩子,却不能让步一个道理。

    毕竟父母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

    外人能做什么呢?

    警察也不可能每天都盯着这家。

    想要这种事情不再发生,需要人们改变旧日的观念——孩子并非父母的私有物。

    再辅之以法律约束。

    双管齐下。

    但这事可谓任重道远,起码几十年后也没有这方面的相关法律。

    司法部门尚且不能改变现状,沈穗又能做什么?

    她力所能及的,是让自己更为出色,更加耀眼。

    让那些眼瞎心盲的人都能看到。

    但凡能改变一两人的想法,那就是成功。

    如果说刘冬梅郑林两口子带给沈穗的是精神上的“震撼”。

    那深秋的一场冷雨,则是为沈穗带来了身体上的折磨。

    一场秋雨一场寒,小满半夜把被子卷走,沈穗感冒了。

    又赶上生理期。

    1+1>2的折磨,沈穗请假在家休息两天。

    躺了一天半。

    院子里十分安静,外面有鸟雀叽叽喳喳。

    沈穗把手里的书放在一旁,看着窗外的蓝天,那一瞬间倒是有几分偷得浮生半日闲的闲适。

    但这种闲适,很快就被匆忙回来的靳敏打破了。

    “何锦秋打电话过来说,那批布料被人截断了。”

    沈穗愣了下,“咱们订的那批?”

    “对,就咱们要的那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