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王泽川王科长吗?我是局里法律事务办公室的秦瑞阳,你们送过来的案子我已经看了,这案子有点麻烦啊。”
电话另一边王泽川闻言赶紧道:“秦主任,您是说这案子有麻烦?这以前根本没有过类似的案子吧,我在这干了这么多年,就没听说过对方的交通费还要赔的。”
一般对于上级部门办公室的这些人,熟悉的话喊名字可以,如果不熟,那都是往大了喊,反正体制内正常情况下你往大了喊是绝对没问题的。
秦瑞阳很是认真道:“王科长,原告请的律师是周云,这个你们知道吧?”
王泽川当然不可能说他们已经和周云当面锣对面鼓的聊过了,他只是道:“这个我知道。”
秦瑞阳闻言道:“周云这个人的水平很高,他没有提行政复议,直接起诉,这是真的不好弄。”
“现在的问题就是,咱们省高院是发过相关通知的,那就意味着区法院应该得认这个离婚证明书。”
“虽然这个证明书是其他省份法院开具的,但是他们法院肯定得认。”
王泽川有点不理解道:“秦主任,但那是法院的内部规定啊,为什么我们要认?”
秦瑞阳差点被气笑了:“王科长,我们认不认没用啊,关键是现在对方起诉到了法院,那法院是一定会认的。”
“所以到时候肯定会按照有这个规定来判,我这样说你明白了吗?”
这个弯其实有些人一直绕不过来,之所以这个东西你得认,因为那是法院出的。
但凡换一个单位出个内部规定,你说不认那就可以不认。
为什么,因为法院很特殊,特殊在哪呢,它是司法审判机关,它可以“判”,可以给你最终定性。
所以你就算再不服也没用,行政机关很强势,或许可以用其他方式来对抗法院执行,但是,下判决是人家的权力。
就像是那些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相关机构一样,他们可以仗着行政机关的名义来不执行,这个法院确实也没办法。
但法院下判决他们也不能阻止,因为人家就是干这个的。
在这一点上,公检法三家都比较特殊,只是因为刑事案件中先后顺序的原因,所以有的时候就会出现后面那家不认前面那家内部规定的情况。
这些都是正常情况,大家都可以制定自己的一些规定,那其他部门认不认,就得看你这个单位是不是强力部门。
就是这么简单,法院制定的为什么要认,人家有司法审判权啊,你不认也得认。
王泽川总算是听明白了,感觉有点憋屈道:“秦主任,你说这不是欺负人嘛,他们弄个规定出来,我们就必须得遵守,必须得去学习?”
“这也有点太那什么了吧……”
秦瑞阳笑道:“没办法,你不听,到时候人家起诉了,法院判了你还是得听,所以我说这个案子比较麻烦。”
“你们那边是什么想法,必须得打这个官司还是说可以调解啊,我的建议是咱们最好调解,五千块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要是真的判下来说你们单位存在行政不作为的情况,我觉得那更麻烦,你说呢王科长?”
从心底里秦瑞阳就不想和那个周云对上,或者说在知道对方是周云后他就已经没了开庭的想法。
一心一意就想促成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