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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要搬新家喽

    我想要什么?

    侯府真千金眼里闪过一抹复杂情绪。

    她想要脱离牢笼,她想要去过以前自由自在的生活。

    可现在,身份把她囚于此处,身份让她无法挣脱这种桎捁,只能不快乐的继续活在这里,还要去面对那些人恶心的嘴脸。

    若有可能,她不想成为这个家的女儿;若有可能,她不想再拥有什么贵重身份,她只想是她自己,自由自在平淡一生。

    杨柳一直盯着对面的女子,喃喃间,杨柳终于听明白了她的话。

    “这有什么难的?”

    “你有办法?”

    女子眼中闪过一抹期待,随即又黯淡下去。

    是她妄想了,怎么可能呢?

    “就要滴血认亲证明我的身份了,又怎么可能会更改?”

    “滴血认亲?那玩意儿不准。”

    杨柳小思片刻,“你想证明自己是亲生的还是不是亲生的?”

    “我——”

    女子有瞬间的犹豫,可片刻之后,眼里浮现一抹希冀。

    “我想证明自己不是亲生的!”

    这样她就可以脱离这种无望的生活,重新回到以前那种无拘无束的日子。

    “不是亲生的啊!”

    杨柳捏着自己的下巴,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冒昧问一句,你现在是不是陷入了人真假千金的两难之地?假千金想要留下,而你真千金则想离开?”

    “你怎么知道?”

    “简单啊!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

    “小说?那是什么?”

    “你就当作是话本子吧。现在说正事,我们换个角度来想问题,你想证明自己不是亲生的有些难,但是只要证明另一个是亲生的,那你的身份是不是就不重要了?”

    侯府真千金有些震惊,“你真的有法子?”

    “这还不简单吗?我知道一法——可以在滴血认亲的时候,让两个毫无血缘关系之人人的血相融于一起。”

    古代科技落后,若想要验证两人之间是否存于血缘关系,一般都会采用滴血认亲之法,但其实,此法并没有科学依据。

    “什么法子?”

    “明矾。只要往水里加入明矾,或是将明矾抹涂于盛水的容器之上,滴血认亲的时候即使没有血缘关系,两滴血液也会融在一起。”

    侯府真千金眼中闪过一抹喜色,是呀是呀,枉她跟着师傅学医十数载,现在看来,只是学了皮毛而已,这么精妙的法子他怎么不知道?

    只要能让假千金的血液和父亲的血液容在一起,那么可操作的余地就大了,她离开侯府重回以前自由自在生活的机会也更大了。

    “好!谢谢你!若我真能得到自由,来日必有重谢。今日这本《药材百科大全》一书,算是我赠予你,感谢你为我指点迷津。”

    “是我应该谢谢你才对。”

    杨柳从空间中直接放上去一包水果糖,然后点了交易。

    “这是何意?”

    侯府真千金没想到杨柳还会送她一包糖果。

    “生活已经够苦了,吃点糖,还能甜甜嘴,你说对吗?”

    女子似有所悟,再次致谢,然后关闭了交易界面。

    屋子里人多眼杂,杨柳并没把那本书拿出来,而是直接收进空间。

    她打算等以后有时间再研究,现在最重要的是洗漱睡觉。

    ————

    一连多日,杨柳都是只用半天时间便完成十个工分,然后潇洒下工。

    前两天杨柳还有时间跟着长生那些孩子满山转悠,可当她的新房开始动工之后,她就再没时间瞎跑。

    下午下工以后,杨柳都会去新房子那里先做些活计,晚上大队长也会带着村里汉子们过来建房子。

    杨柳也不是小气的人,大家给她干活,虽然她是出了钱的,但面子上也得过得去才行。

    她不时就会带去一盒烟,或是一壶糖水,每人分上一棵或是倒上一碗,总之每一天都不让这些汉子落空。

    有了这些东西在后激励,汉子们干起活来更是卖力。

    原本二十来天才能完工的活,硬是半个月的时间就做完了。

    杨柳也因为大方的举动,在村里博了一个好名声,现在任谁提起小杨知青,都会竖起一棵大拇指夸赞。

    “小杨知青那孩子仁义啊,心善大方不吝啬,是个可交的。”

    一时间,杨柳的名声和知青点的其他知青产生了严重的两极分化。

    傍晚,晚霞映红了半边天。

    杨柳吃过晚饭,便从知青点溜溜哒哒去往大队长家。

    “婶子,在家呢?!”

    杨柳一进院,就看见大队长媳妇儿正领着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在院子里玩儿呢。

    “哟,是小杨知青来了啊,快进来!”

    “这是谁家的孩子啊?”

    这些日子,杨柳已经把村里人认得差不多了,可这两个孩子却脸生得很。

    “这是我大儿子家的孩子,老大英子老二山子,这是小杨姑姑,叫人。”

    两个孩子大的十岁左右,小的六七岁,听见大队长媳妇儿的话,全都乖巧的叫了人。

    杨柳从兜里掏出一把糖果,塞到两个孩子手里。

    “初次见面,也没什么好送的,吃块糖甜甜嘴。”

    两个孩子不敢收,用眼神儿觑着大队长媳妇儿,见到大队长媳妇儿点了头,两个孩子才欢快的接过了糖,然后飞快的跑到一边玩去了。

    “程叔不在家吗?”

    “老头子他不在家,下了工以后就和我家大儿子去了公社,估计得擦黑才能回来呢。”

    大队长的大儿子平时在县上住,今天这事有事,这才领着孩子回来的。

    杨柳有些失望,不过有些话和大队长媳妇儿说也是一样的。

    “婶子,明天晚上我就搬到新房那边去了,初来乍到的多得你和大队长照顾,明晚上我想在新房里办上一桌,请你和大队长还有一些相熟的知青过去乐呵乐呵,算是暖个房烧个灶。”

    “应该的应该的,你这孩子,这哪用特意来说一声,明日上工你一招呼,我和老头子两个就过去了。”

    “那可不成!我在这岭山大队也没个长辈,您和程叔也算是我的长辈了,我自当过来请才对。”

    “你这孩子啊,就是嘴甜!”

    对于这个干活麻利又会来事的小杨知青,大队长媳妇儿是真稀罕。

    要不是家里头没有相当的未婚儿子了,她都想把小杨知青留下来当自己儿媳妇儿了。

    杨柳哪里知道大队长媳妇儿的想法,她只觉得大队长媳妇儿看她的眼神越来越毛骨悚然,直到最后,她几乎是逃也似的从大队长家离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