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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爱情啊爱情

    李成现年三十八岁,老家是崇市郊县的。

    大概五年前来到崇市开启装潢生意,这些年虽然没发什么大财,但是也算小富,除了酗酒之外,这货最大的爱好就是跑足疗店做按摩。

    大概在去年时候无意间跟刚刚离异的晓芳结识,本身长得不算太差,再加上又舍得花钱,一来二去就跟晓芳搭上了线,虽说俩人的关系不太道德,但李成却实打实的对晓芳好,不光自己出钱给心上人开了家属于自己的足疗店,还支关系走人情替晓芳农村户口的闺女安排上了学校。

    或许两人间这种不光彩的关系可以持续很久,可直到老毕的出现,让他们彻底发生了争端。

    “那次之后,我们总是吵架,我也常常以自己需要一个家为理由逼他跟我分开,我告诉他自己不想永远当小三。”

    医院附近的一家小饭馆里,晓芳一边喝酒,一边呜咽的跟我们讲述。

    “那他呢?”

    老毕忍不住发问。

    “他承诺我过完年就回去离婚,明年娶我。”

    晓芳抹了一把脸上的泪痕,摇摇头继续道:“其实我们彼此心里都清楚,他不过是在拖延我,他不会离婚的,更不可能娶我,他的原配这些年伺候孩子、照顾公婆,把能做的都做了,而我说穿了就是个欢场女人,即便他愿意,他父母也绝对不会答应。”

    “欢场女人怎么了?又不比别人少块肉,你别那么想。”

    老毕替晓芳续满酒杯。

    “你不懂,我们这样的女人表面看着好像挺风光,每天身边萦绕着一大堆男人,其实说白了不就图那点事儿嘛,而我们不是傻子,谁怎么想的能不清楚嘛,比我们强的看不上我们,比我们差的我们看不上,呵呵,又嘲讽又可怜。”

    晓芳仰脖灌了一大口酒,随即朝老毕道:“给我一颗烟可以吗?”

    “给!”

    老毕屁颠屁颠递过去烟盒,还替对方点燃。

    “咳咳咳”

    抽了一口后,晓芳瞬间被呛得剧烈咳嗽起来,看得出她应该根本不会吸烟。

    “嘶嘶”

    见我盯着两人发呆,坐在我对面的安澜朝门口方向努努嘴,随后我俩很有默契的走了出去。

    “马毕是真陷进去了,我哥说过一个男人但凡为女人掉眼泪,那就说明女人已经长进他心里了,不止是生根发芽,而是在那男人的心田里开花结果。”

    呼吸几口外面的新鲜空气,安澜冲我轻声说道:“刚刚那个晓芳在哭,老毕也跟着抹眼泪,我不懂他在共情什么,你明白吗?”

    “我说实话,我连老毕看上她哪一点,为什么看上都不知道。”

    我拨浪鼓似得摇头。

    “感觉吧,女人称作眼缘,男人认为是股子劲儿,萝卜青菜从来都是各有所爱,有人觉得香菜臭的熏人,有人却顿顿不能离开。”

    安澜仰头微笑。

    是啊!爱情哪有什么固定公式,既没有固定答案,也没有标准解法,有人选择一眼万年,也有人在乎曾经拥有,但归根结底所有人想要的不过份天长地久,我无法理解老毕,但并不耽误我祝福兄弟。

    “陪我走走吧,有点压抑。”

    安澜又回头看了眼饭店内的几人,双手插兜朝街口走去。

    “可以跟我聊聊你的故事么?”

    我快走两步跟了上去。

    “我啊,我没什么故事的,爸妈在我很小时候就分开了,起初我被判给妈妈,妈妈很奇怪,一直在寻找她认为的理想爱情,后来我陆陆续续经过三个后爸,五六个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直到初中毕业我妈发生意外去世了,我哥有天突然找到我,我就变成了跟哥哥一块生活。”

    安澜耸了耸肩膀微笑。

    “没了?”

    对于她的身世我是既意外又理解,因为我们何其相似,不同的是我没有经过太多后妈。

    “我哥胆子很大,什么事情都敢做,而且他本事也很大,每天都可以赚到很多钱,他那个人活的很自我,说好点叫潇洒,只要是兜里有钱就不停的花花花,没有钱马上又会想办法挣到。”

    安澜轻撩自己脸前的乱发,看向前方道:“他可以一晚上挣到好几万,也可以好多天只喝水不吃饭,可能会因为看乞丐可怜甩手就是两三千,也可能因为看中一条漂亮的金项链砸店抢劫。”

    “卧槽,这不纯暴徒么?”

    我抽吸一下鼻子。

    “暴徒么?他跟前那些人更喜欢叫他亡命分子,我见过他因为替人收账剁掉对方手掌,也见过他看欠债人可怜,自掏腰包给人家老婆孩子买衣服买吃喝,他常常说允许也理解任何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大家无非只是想要更好的活着,但他这辈子注定不可能长命百岁。”

    安澜轻叹一口气道:“其实我们分开是因为他闯祸跑路了,他惹到一个很厉害的大人物,对方花好多钱收买了一群跟他一样的亡命分子要他的命。”

    “你不是电影看多了,这年头上哪搞那么多的亡命徒去。”

    对于安澜的话语我充满迟疑,甚至于她对她哥的盲目崇拜,我都觉得特别虚幻。

    “李涛你听说过吗?”

    安澜冷不丁看向我。

    “啊?知道啊,之前跟光哥出去办事,还远远的见过一面呢,好像是咱们崇市的地下一把!”

    我点点脑袋。

    “我哥最早以前就是跟他一起的,后来他突然持刀捅伤了李涛,他不让我问,也不许我跟着他,当天晚上他就离开崇市了,现在究竟在什么地方我也不清楚,但我总觉得他好像就在我身边,我总会时不时感觉到有双熟悉的眼睛、熟悉的目光在什么地方盯着我。”

    安澜笑了笑,突然从随身的小手包里摸出一部黑色的诺基亚“n97”递给我:“你马上要开公司了,不能总用别人电话,也不能让大家总联系不到你,这部电话就送给你吧。”

    “送我?”

    我倒抽一口气,这玩意儿正是她之前丢的那部,要不是因为这部电话,我们也不可能结下不解之缘。

    “是啊,里面关于我哥的秘密我已经都拿走了,现在我有两部手机太浪费,就先给你用呗。”

    “这玩意儿就算卖到二手店也得好几千”

    “我哥说过,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如果能够物尽其用那才是真正的价值。”

    不等我说完话,安澜已经拉起我的手,将那那部“n97”塞进我的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