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声名尽毁

    沈菀又等了几天,左等右等没等到沈从棋回来,去车站接他们的时候,只等到了三哥一个人。

    沈菀和大哥一起去的,她心里发怵,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三哥。

    三哥和大哥一样,不和二哥嬉皮笑脸的好接近,反而面冷心热。

    沈从桦和沈菀是龙凤胎,沈从桦先出来几分钟,两人容貌也很相似。

    沈菀看着穿着白色西装的三哥从车站里走出来,她心脏疯狂乱跳。

    是她的三哥。

    沈从桦一身白西装,一米八几的高个子,周围的人都还是牛仔布口袋,只有她三哥拎着的是行李箱。

    在人群里,沈从桦是鹤立鸡群的存在,白西装太扎眼睛了。

    男人柔和分明的五官,眉眼清秀如画,眼尾一颗红色的朱砂痣,看长相是很好接近的人,有点像小白脸,斯斯文文的。

    但他却又不爱笑,时常冷着一张脸,面无表情,给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和清冷。

    她真的想不到,说要和她断绝关系的三哥,为了一个慕凌而付出生命。

    慕凌前世说不敢见她,害怕她会怪他。

    如今想来也是,这么风姿卓绝的三哥,如果能继续走下去的话,以后是医学界的大医生。

    三哥都在穿西装了,看来国际上西装应该很畅销。

    沈菀自顾自地想着,眼前陡然落入了一片阴影。

    她呼吸一窒。

    “菀菀,盯着老三看什么?还不叫三哥?”她的肩膀被拍了一下。

    沈菀听到了大哥沈从书关切的声音。

    再抬眼,沈从桦已经站在了眼前。

    都是龙凤胎,但是他比沈菀高很多,大半个头了。

    “三——”她动了动嘴唇。

    只是还没喊出来,沈从桦就拎着行李箱往外走。

    留给她一抹清冷的身影。

    瞬间,气氛变得莫名奇怪起来。

    沈菀看着那背影,眼眶一湿。

    “老三!”沈从书大声叫他。

    沈从桦脚步未停,高挑修长的身影越走越远。

    沈菀在原地发愣,三哥说的是真的。

    三哥真的不认她了,因为她嫁给了陆明铮。

    沈菀愣神了一会,也赶忙追了上去,喉咙里一片苦涩,发干。

    沈从桦和沈从书站在街道边。

    沈从桦甚至都没有看追来的沈菀一眼,只是语气平直对沈从书说。

    “我就住招待所,工作已经落实了,过几天我就去人民医院报备。”

    沈从书不满,“你都回家了,家里那么多房间,你为什么要住招待所?”

    “我还有事,住家里不方便。”这是他的解释。

    沈菀默默地听着,手指紧紧揪着衣角,嘴唇几乎要咬出血了。

    三哥是不想看到她才不回家住吧?

    她不能这么自私,爸爸妈妈真的很想三哥,她可以带着宁宁回去住。

    “你们能别置气了吗?孩子都生了,你也得给菀菀一点面子。”沈从书当起了中间人劝和。

    “对了,老二呢?怎么没看到他?”

    沈从书终于想起自己还有一个不着调的二弟。

    沈从桦打断了话题,“二哥在深市遇见了一些麻烦。”

    “暂时不会回来。”

    老二找人做的内衣,服装厂现在在被人调查,说这些内衣涉嫌抄袭,有人举报到了工商局那边。

    而且,举报的人还是国营服装厂这边。

    老二留在深市解决麻烦,他本也是要留下来的,又担心桐市出什么意外。

    他只能回来。

    “二哥遇见了什么麻烦?”沈菀心里一揪。

    沈从桦还是没看她,语气淡漠。

    “我先去招待所了,明天回来看爸妈。”

    他没有回沈菀的话,对这个妹妹,失望透顶了。

    有时候觉得连生气都不值得。

    沈从桦就这么走了。

    沈从书想抓住他,被沈菀阻止了。

    “大哥。”

    “算了。”

    她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二哥遇见麻烦会打电话回来,这没打电话,是不是代表一切还可控?

    三哥对她的态度一如既往,她以前为陆明铮鸣不平,为什么三哥不喜欢他。

    现在她一点也不埋怨三哥了都是她咎由自取。

    即便是不嫁慕凌,就算不结婚,也没有比乱结婚的后果更惨。

    但是。

    陆明铮让她绝望,可是宁宁永远都是她的心头肉。

    即便是为了宁宁,她也还是会和陆明铮结婚的。

    她要的……只是宁宁这个女儿。

    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大哥。”沈菀突然红着眼睛。

    “怎么了?”沈从书担心道。

    沈菀苦笑了一下,尽力压抑住了喉咙里的哽咽。

    她才轻声,“你说……如果我后悔嫁给陆明铮了。”

    “我能离婚吗?”

    “爸爸妈妈会不会对我很失望?”

    她怕爸爸妈妈为自己不幸福的婚姻买单,而她一开始,是她不顾一切的要嫁给陆明铮。

    沈菀之前不提离婚的最主要原因,是她真的不甘心,把宁宁的爸爸让给别人。

    温惜惜上辈子害她那么惨,她为什么要成全温惜惜?

    但她现在也想得多了,好像陆明铮也不那么重要了。

    不被爱的人是永远都不会被爱的,哪怕争也争不来。

    沈从书急了,“菀菀,你别这么想。”

    “你不要因为你三哥生气,你就要离婚。”

    “宁宁才多大?怎么能没有爸爸?我知道陆明铮有些事做得很不像话,可他没有犯过大的错。没有必要。”

    沈从书其实也是赞成她离婚的,但真的要离婚了,一个女人带孩子,要承受多少的流言蜚语?他不忍心妹妹过那样的日子。

    沈菀其实就知道是这样的结果。

    不仅大哥这么认为,父母也是这么认为的。

    很多男人打妻子,打得住院也不离婚,还有男人在外面鬼混。

    只要不涉及到原则性的错误,她的家人都不允许她离婚。

    除非她告诉他们,陆明铮前世的所作所为。

    那恐怕,他们会觉得她疯了。

    “菀菀,别胡闹啊。”沈从书不放心。

    沈菀垂下头,停顿了许久。

    “我知道了。”

    ……

    沈菀却是不知道,张家父子已经对她怀恨在心了。

    二哥留在深市配合调查,就是他们捣鬼。

    毕竟她让他们没了面子,张厂长严令警告过张征不准对沈菀下手,但是张征可不这么想。

    他真的是恨沈菀入骨,他的手是被沈菀的人打断,现在爸爸又因为沈菀焦头烂额。

    张征想着要为爸爸出一口气,一定要沈菀付出代价。

    沈菀仗着有人撑腰,除非那个人能全天保护着她,否则他就让沈菀吃不了兜着走。

    他要沈菀身败名裂,从整个桐市滚出去。

    张征花了几天时间调查沈菀,发现了在深市开始大批量销售的内衣,他狂喜。

    这不就是一个机会吗?沈菀那贱人居然敢抄袭温惜惜的东西!

    而且,在深市那个内衣也销售得不少!

    他要沈菀赔钱,名声尽毁,销售量过多的话,还可以转为刑事责任。

    沈菀。

    你的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