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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五谷说谢谢

    怪病的事情算是告一段落了,天笙去见了郭森,想问他当年粮仓的事情,也就是五谷他爹的那个案子,可是他是疯子。

    叶天笙把他带到韩间几的面前他就清醒了,是悔恨让他发疯,是仇恨让他清醒。

    叶天笙觉得他宁愿自己疯着,也好过面对家破人亡。

    “为什么事先吃了你的药,我的宝儿还会死?”

    “因为是假药啊。

    你的宝儿在我这不过是根草,他不配吃我的神药。

    要不是你有用,你也不配,你只配下去陪他。”

    韩间几浑身没有力气,打不过发疯的郭森。满脸血葫芦,一只耳朵差点被咬掉。

    没被郭森打死,因为叶天笙还要押他回京城,这人身上还有许多秘密。

    狗咬狗一嘴毛,韩间几和郭森曾经如何的狼狈为奸,如今就如何的相互拆台,相互揭疮疤。

    其实谈不到“相互”两个字,因为郭森对韩间几所知甚少。

    这两人互相撕咬,郭森出了一嘴的血,几乎完败。

    说什么,韩间几不举,韩间几不能行人伦大礼。

    韩间几喜欢男人,喜欢房里虐打男人,喜欢听男人嚎叫……

    这些纯属个人隐私,都没什么实质性的作用。

    郭森某年某月贪污受贿,某年某月走私货物,某年某月倒卖国库里的粮食,某年某月杀死某人,比如当时的粮官伍舜……

    这都是要人命的把柄。

    伍舜就是五谷的爹,五谷其实姓伍。

    伍舜发现了国库里的粮食都是发霉的陈米,他准备上奏朝廷,结果这事就被郭森知道了。

    第二天伍舜就被抓了,理由是监守自盗,在监狱里郭森杀人灭口,伪造成伍舜畏罪自尽。

    郭森对此供认不讳,天笙让他签字画押。

    他也不必等到秋后,也不必回京,天笙有先斩后奏的权利。

    还没等天笙斩他,郭森就死了,是自尽而亡。死前如何想的无从得知。

    也许畏罪自尽,他知道大势已去,自己死路一条,就是老师也救不了他,或者根本就不会救他。

    也许是自责,是他引狼入室,中了韩间几的圈套,害死了他爹娘,害死了他的宝儿,他活着太痛苦。

    天笙贴了告示,把粮官伍舜的事公布于众,白洲百姓这才知道,粮官伍舜不但不是罪犯,他还应该是功臣。

    天笙还上报了朝廷,皇帝为伍舜平反,发了很多抚恤金,这些自然是麦麦的。

    麦麦长大后用这第一桶金开了一家“五谷包子铺”,后来又开了“五谷酒楼”,再后来开了许多酒楼。

    还开了许多的慈幼院,收留无家可归的孩子。

    她成了真正的郑国第一女老板。

    这些自然都是后话。

    透过城墙上的告示,天笙仿佛看见了五谷,他在对她笑,他对她说谢谢,天笙热泪盈眶。

    ……

    李战现在有多得瑟多烦人,让人想象不到,也哭笑不得。

    不但现在活命了,还找到了自己的表弟,表弟恰巧就是当年的小乞丐,这缘分,谁能比得了。

    欧阳如花也不行。

    论起先来后到吧,自己认识叶天笙的时候还不知道他在哪呢,自己可是占了个先,也算是青梅竹马了吧。

    论关系,自己那可是叶天笙的亲表哥,欧阳如花算什么,什么都不算。

    论这长相……,欧阳如花是比自己好看那么一点,可自己比他更像男人。

    虽然叶天笙也生的像女人一样好看,那是英气,那是让人心驰神往。

    你看看人就是这样,从来标准都不一样。

    这些日子来李战就围着叶天笙转来转去。

    自己从阎王殿里转了一圈回来了,他就想开了,人活着就得随了心意,那就不要再压制自己的心意,到时候后悔就晚了。

    他喜欢围着表弟,喜欢看见她,喜欢听她说话,甚至喜欢她瞪他的样子。

    他整天“表弟表弟”的叫着,像一个聒躁的鹦鹉,跟脚讨糖吃的小孩。

    看见天笙想抬腿踹他,他跑的比兔子还快,还逢人就说,“她是我表弟,我李战的亲表弟。”

    “大家不要相信他,他病时坏了脑子。”

    叶天笙不胜其烦,都快不认得他了,觉得就不该救这厮回来。

    ……

    没有最烦人,只有更烦人。

    这白洲城的姑娘们,真是让叶天笙头疼。

    起先怪病横行之时,人人自危,忙着保命,大家自然都没那心思。

    现在不一样。

    叶天笙这回解了怪毒,救了全城的人,在老百姓心目中那是多大的威望。

    绝望中的人对恩人的感激没法说,简直就是英雄,是天神。

    这白洲姑娘们更是,感激得不知道如何是好,那就……以身相许吧,话本上都是这么写的。

    况且这特使不得了,小小年纪就正四品,这次还立了大功自然还会高升,前途简直亮堂堂。

    况且那生的叫一个漂亮,漂亮到精致,精致到绝美,走到哪里都是一片嘘声。

    都以钦差看了我一眼,钦差对我笑了……此等小事惊叫不已。

    自然就有送手帕、送荷包、送情诗、送秋波、送怀抱……

    甚至把自己送到叶天笙床上,让叶天笙心惊肉跳。

    白洲城里富贾豪绅们都想着把女儿,侄女,外甥女,甚至是孙女之类的各色物种介绍给叶天笙。

    叶天笙真是烦不胜烦。

    有一天他突发灵感,于是这件事情交给了李战去挡着。

    让一个烦人的去挡无数个烦人的,这真是一个好法子,叶天笙偷偷给自己点了个赞。

    李战什么人啊,你说他有时愣头青似的,有时还很聪明。

    那家伙某日里把个白洲城里大家闺秀、小家碧玉的姑娘们聚集到一起,说是要一次性解决。

    叶天笙看着莺莺燕燕,花红柳绿的头皮发麻。

    这是要干什么?选秀吗?这是皇帝的规格吗?

    哪知李战请她们听书。

    “话说故事发生在帝京城里,有两位国色天香、燕瘦环肥、才貌双全的妙女子。

    还有一位雅正端方、有匪君子、照世如珠的奇男子……”

    叶天笙四处瞅瞅,绞尽脑汁的想,这说的谁啊?

    其实就俩靓女争一俊男的事……

    “关键是这二女厉害,这二女的爹更厉害,厉害到什么程度呢,两爹分别就是两国皇帝。

    就二女自然就是公主,就是两公主争驸马的事,而这位奇男子就是咱们的钦差大人。

    你们还敢和皇帝的女儿抢男人,活够了吗?

    再好看也的有命看,再好的男人也只是男人,天涯何处无芳草。”

    这一个个都花容失色、惶恐不安的争相走出府衙,像是身后有老虎狮子追着一般。

    其实身后哪有狮子,只有狐假虎威的一只李战罢了,还是个笑得前仰后合的得瑟狐狸。

    李战得意忘形了,不知道这狐狸背后不仅有老虎,还有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