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 > 女生频道 > 认亲失败去修仙 > 第78章 一只金脚环

第78章 一只金脚环

    翌日一早,姐妹几人全都搬到祥云峰这边来了。

    刘雪丽头天晚上就过来,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但是当晚她什么都没说。

    一直到第二天下午,姐妹们睡午觉闲话,她才道:“爹在卤煮店,斜坡有人来买猪头肉,有个别的想占便宜所以告诉了爹一些事。”

    刘雪丽将父亲的来信取出来,拿给姐妹几个看了一遍。

    信中意思是说,大王氏,有可能不是王家人,而是姓杨。

    大王氏是其兄长,也就是她短命的哥哥,在杨家坟湖边捡到的娃。

    “有一年大雪纷飞,春天的时候因为干旱,小麦颗粒无收,后来玉米也没了收成。

    很多人家刚到冬天就已经断粮了,村子里陆续有人被饿死。

    有的人受不了跳了湖,大王氏可能是杨家坟湖边的人家的女儿,大人跳水死了,因为不忍心把娃带走所以留了下来。

    那时候王家老大是个读书人,不忍心看着小娃儿死,就抱回了斜坡。

    他家地多,有一片地正好平时漕水,天干天旱的时候又长庄稼,他们爹日夜守在那块地边,守到了小春的麦子和大春的玉麦。

    他们家还是有一点吃的,因为平时他们家就地多,往年还有一些存粮……”

    刘知意听到这个消息以后跑去问自己媳妇,不料大王氏丧嘴夺脸:“你不想招待我的那些亲戚就明说,你这是故意要离间我们。

    你从哪里听来的野话,就是想要逼死人的是不是?

    我大哥不在了护不了我,你就要这样欺负我吗?”

    刘知意不能提,一提她就要发毛。

    刘知意写信来告诉大女儿:“你二妹和赵娇娃好,肯定不分青红皂白。

    我是不会认他们上面的亲戚的,过去是不想认,现在是真的不能认。

    一家子油嘴狗吸血鬼,只要能吃上肉什么都不管了,几天不回家都不担心。

    这种人不会给自己留后路,闻到味就会贴上来。

    阿丽啊,这么重要的事情我只能告诉你,你要远着赵娇娃这样的人,别到时候她吃人又羞人。”

    主要就是来信提醒说可能不是亲戚,就算是亲戚也有可能不是血缘关系的亲戚。

    但是这个时代的人重情重义,不会因为是捡来的孩子,就觉得自己跟那一家人没关系了。

    大王氏啥都知道,就是因为知道,才知道她大哥是对她最好的人,她已经把自己当成他们一家亲生的了。

    由此她更憎恨自己的女儿余宝:“我们给了她一条活路,她现在还敢怨天怨地,真的太不是个东西了。

    养条狗还会摇摇尾巴,我妹妹妹夫养了她这些年,她丧尽天良到连一条狗都不如。”

    她的怨恨和诅咒,让刘知意觉得头疼。

    家中有了两个下人,田地也佃给了嫁在村里的小姑家耕种。

    小姑家有一个女儿三个儿子,姑父和大表哥陈桥生一直以种田地为业,小姑和大儿媳靠纺织为业,家中还住了大儿媳的父母,都年轻力壮,能帮衬过活。

    姑姑家女儿在家中排行老二,因为生得美,嫁了安城县县令为妻。

    安城不小,鱼米之乡,富裕非常。

    农人农闲时养鸭放鸭,小船往江中一荡,指挥着一大群鸭子,仿佛指挥着千军万马,气势恢宏,渔舟唱晚,一个很好的地方。

    这个姑姑,如今织布也就是织着玩儿,五十多岁的年纪,就是爱经常跑到亲戚家门上听听八卦。

    她的亲戚,当然就是村子里的三个哥哥和他们的儿子们,俩姐姐和侄女们外嫁,一年半载也不回来。

    她家有水田百余亩,山地三百多亩,男人和大儿子勤劳,天天和大儿媳她爹,以及家里雇的几个男丁,将田地种得很好。

    大儿媳是独女,嫁过来以后就把父母带来了,还带来了一个镇上的酒楼,一间百货铺子。

    可以说他们两家是村里的强强联手,从未缺吃少穿过。

    刘知意忙着卤煮店的事,就没有办法再种田种地,而姑姑又不贪慕侄子家的收成,便让家里帮他家种,得的粮食一家一半。

    刘知意可是个秀才,不用纳田亩税。

    大表哥陈桥生也是秀才,他们家的田地也不用缴税。

    姑姑家一家人是岁月静好的,姑姑脸上永远微笑,恰到好处。

    她得到了自己的爱情,一世被宠爱生活无忧。

    这个幸福了一辈子的小姑姑,十五岁那年,她的阿娘要将她许配给娘家侄子,不顾她爱上村里的形象俊美身高一米九的小地主家的儿子,商量着要让娘家来送订婚礼。

    当夜小姑娘就一身家常白衣,私奔到小地主家睡了一觉,和阿娘娘家那个傻表哥的婚事只得作罢,成了村里的一大丑闻。

    但几十年来,事实证明她的选择是对的,男人稳重乐观,家有余粮,儿女孝顺。

    一年四季的衣裳全都被女儿包了,首饰全是金的,很少配戴银饰。

    余宝在奶奶的葬礼上知道有这么一个姑奶奶,当时姑奶奶还给过她一只小脚环,脚环上有一对铃铛。

    这只脚环,是从她外孙女的脚上临时扒下来的,热乎着呢。

    一只金灿灿的金脚环。

    因为上面有环扣所以可大可小,长大了也可以佩戴。

    余宝得着,十分珍惜,怕被小王氏知道,马上就跑到屋子里把脚环拿下来,藏进了青玉境里。

    直到跟着姑姑离开家乡才重新把脚环带上,走起路来,加了别的合金的两只铃铛叮当作响,隔着一段距离就能听到孩子走动的声音。

    那是县令家的女儿金贵,怕玩耍的时候走丢了所以从小就戴了一对金环在脚踝上。

    姑奶奶强撸这一只脚环的时候,她女儿不但不拒绝,反而一脸美腻温柔的笑。

    余宝记得那倾城之色,美如寂静的白牡丹,不惹尘埃,轻柔曼妙。

    那是她见到的除了姑姑之外的另一种清美。

    县令也来了奶奶的葬礼上,恭敬,低调,就仿佛是人家的儿子一般。

    他太爱他的妻女了,所以对妻子娘家人,亲近如自家人。

    有的婚姻真的很好,好到周边的所有人都能感受到他们的幸福,他们的岁月静好。

    余宝的金脚环现在是一直戴在脚踝上的。

    上次回家乡,姑奶奶还专门提起她的裙子裤子看了一眼:“要戴着,安家怡是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国公府小姐,虽然她爹不是世子,但是人家将来嫁的人肯定是非富即贵。

    她戴过的东西,会保佑你一世好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