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首都前,我带着林远去买了一套新衣服。
他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别扭地看了一眼镜子,摆手说不要:
「我穿得太浪费了,平时干活有工作服。」
「当初你自己说的要穿帅点,可不许反悔,再说了,现在你妹我可是有钱人了。」
我豪迈地拍了拍胸脯,从兜里拿出了两张去首都的机票。
「哥,以后跟我一起吃香的,喝辣的!过生日我都给你买十个蛋糕!」
「那感谢林老板的大力支持,马上给老板舞一段。」
林远又戴上了当初那副白手套,跟着背景音乐摆手摇头,左划右划,宛如螳螂。
我在一旁学着他的动作,也跟着左右摇摆。
看,这就是我哥。
一个骑鬼火摇花手的黄毛。
可正是他的托举,才有了我的以后。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