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得寸进尺
他太冷静,太清醒,太了解她每一丝情绪的走向。
他不会在她递出一份笔记之后就心软,不会因为她穿上一件旧裙子就动摇。
可他还站在她门外停留了几秒。
她听见了。
那脚步声,在门口顿住,再缓缓走远。
她没动,也没出声。
她知道他听得见,她也知道他心里明白—她不再用眼泪绑架,不再用情绪要挟,不再用愤怒证明自己存在。
她现在只是安静地在这里,像他过去五年一样,用沉默、隐忍、执拗撑住每一次被拒的靠近。
她甚至不再期待回应。
她只要他知道—她在。
这就够了。
她喝了口水,将杯子放下,躺进被窝,闭上眼。
她告诉自己,只要撑得久,总会有一场雨落在他心头,哪怕只是一瞬湿意,她也就赢了。
第二天早上谢淮舟早早下楼,林晚晚却比他更早。
她已经换好衣服坐在餐桌前,桌上是他喜欢的清粥小菜,汤蒸蛋、凉拌藕片,连酱油都是他最早买的那一款—她去找了好久才买回来。
他看着桌上的菜,眼神淡淡的,没有说什么,只走过去坐下。
她没说早安,也没开口解释,只安静地吃着自己的粥,动作缓慢,像是怕发出一点声响会打扰到他。
他吃了几口,最终还是放下筷子。
“你现在这个样子,是打算演到什么时候?”
林晚晚轻声。
“你愿意看多久,我就演多久!”
“你不觉得你现在很像以前的我吗?”他眼神落在她身上,语气不带情绪。
“你也是在等一个结果!”
“等我动摇,等我哪天突然看你一眼、说一句‘算了’,你就赢了!”
林晚晚没抬头,只说。
“不一样!”
“你以前爱我,我现在不求你爱我!”
“我只是想,哪怕我走出这座房子,你再也不回头,你在未来的很多年里,只要偶尔想起我,不是怨,不是厌,而是—她真的来过!”
谢淮舟安静地看着她,眼神沉静。
“你现在是用全身在灼我记忆!”
“你要我烫着你,才放心!”
“是!”她点头,眼神坦然。
“我承认!”
“你恨我也好,烦我也好,我都不怕!”
“我怕的,是你有一天跟别人说起我,用的是‘无所谓’三个字!”
“我宁愿你咬牙切齿,也不要你风轻云淡!”
“因为我曾在你心里,掀过风暴!”
她抬头望着他,目光不闪不避。
“你不是说你最怕演到最后,对方连哭都不哭了吗?”
“那我就哭给你看,演给你看,疯给你看!”
“让你这一辈子,都记得我!”
谢淮舟没有说话,只是站起身,背对她。
他走到玄关,穿上外套,开门离开。
门关上的那一瞬,林晚晚坐在原地,眼神一寸一寸垂下来。
她没有追,也没有哭。
她只是又一次演完了一场。
她知道,他不信她的每一个字。
可他还愿意听。
他没走。
那她就继续演。
她要他看见她的疯,看见她的执着,看见她用尽所有力气在证明—她不是爱错了,而是太晚了。
哪怕已经太晚,她也不许他忘得太快。
她要让他从这一段爱里挣脱不出,哪怕下一段感情再好,心再稳,也总有某一瞬,是属于她的。
她不求名字,不求名分,只求一念起,心就痛。
她要的,从来都不是回头。
她要的是,转身之后,他也轻不了。
哪怕再爱的人是别人,她也要在他心里留一道疤,烙上她的形状,割不掉,抹不去,忘不掉。
谢淮舟开车驶出别墅区,手握方向盘的力道比往常更紧些。
他本想早点到公司,但车子出了门却没有拐进主路,而是顺着林间小道绕了一圈,缓缓停在城市南端的河堤边。
这个地方他很少再来。
过去曾无数次在深夜里开着车晃到这里,车窗降下,耳边是风的声音、是水流冲刷河岸的声音,是林晚晚睡着后还在后台处理数据的那点喘息。
他太熟悉这片区域了。
熟悉到只要闭上眼,就能想起林晚晚曾坐在副驾,懒洋洋地靠着他,说。
“我们什么时候才不需要天天追数据,追排名?等我火了,就带你来这儿看日出!”
她说这话的时候,嘴角是带着笑的。
那年她刚起步,后台每天掉粉,商单一周一个也接不满,他一边安慰她,一边跑遍江城所有品牌商,软话说尽。
他当时zhen觉得,有一天他们能一起看日出。
现在太阳升起来了,她火了,他也不再需要依附她。
可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那场“等日出”的愿望,变成了他一个人的执念。
他靠在车窗边,闭着眼坐了一会儿。
电话震了一下,是章滢。
【上午你不用来会场,我帮你挡掉beiden那边的摄影总监了。
他临时改行程,下午才到。
你歇一会儿也好!】
他盯着这条消息看了很久,最后只回了两个字。
【谢谢!】
章滢没有多说,也没有继续追问。
他知道她向来如此,给他空间,不逼问,不打扰。
她的爱不是疯,也不是演。
是她在他一步一步失控的时候,默默站在离他不远不近的位置,等他回头。
可他没有回头。
他还走不出来。
不是因为林晚晚对他还有多重要,而是她现在的每一滴眼泪、每一个表情、每一次靠近,都像是重演他曾经最深的委屈。
他在她现在的努力里,看见了自己当年的影子。
那种影子,不是怀念。
是撕裂。
他不能走。
他走了,她就永远会以为自己没输。
她会一辈子带着“我已经回头了,是你没接住”的光环活下去。
她甚至会在未来的人生里反复复述。
“我做得很好,是他错过了!”
他不能让这句话成立。
所以他要她崩。
崩到自己都说不出口“我其实是为了赢”。
他回到公司时,已经快十一点。
一进办公室,助理递来几份文件,他翻了一眼,没急着处理,而是转身拿了那本林晚晚写的笔记本,一页一页翻过去。
她真的记了很多。
哪怕只是他习惯用哪种颜色的便签条、喜欢文件页角左对齐还是右对齐,她都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