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瓷很美。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她都是那种如水般温柔、有气质的女人。
可是——
真实的白瓷,不但在外能和母亲反唇相讥;和刘远东在一起时,总是无法控制的撩他;更能在和未来婆婆的第一次见面时,随口说出他玩了我脚丫的这种话!
林夕——
一下子不会了。
白瓷说出的这番话,不次于白瓷的美貌,给她造成的极大震撼!
“林女士,您是我未来的婆婆。我未来儿子的祖母,是需要我和远东,为您养老送终的亲人。”
白瓷神色淡然,点上了一根烟。
依旧用特坦率,特随意的语气说:“因此在您的面前,我没必要像在外人面前那样,戴着虚伪的面具。我希望,您能接受真实的我。尽管您的年龄,比我也就大了六七岁。但我还是希望,您能把我当女儿来看,当闺女来疼。我也会把您,视为我的母亲来孝顺,尊重。和您相处,没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林夕的眉梢眼角,不住地抽抽着。
短时间内,她彻底丧失了说话的功能。
“我喜欢您儿子。也有足够的把握,让他忘记我的年龄,真的爱上我。”
白瓷认真地说:“我知道,您担心我会在婚后,欺负他。更怕我,把他当成一个小白脸玩物。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白瓷只会像你这样,把他当儿子那样的疼他,爱他。我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担心他在婚后,会玩腻了我的美色,没事就爱打老婆玩。我得让他知道我的优秀,我的厉害。只为了培养他,征服我就等于征服整个世界的成就感。”
林夕的嘴巴动了动。
依旧没找到,被屏蔽的说话功能。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内。
白瓷就把她和刘远东第一次见面、第二次见面时他当面撒谎、为什么会成为她的秘书、成为她秘书的这三天内,他都对白副市长犯下了哪些“累累罪行”的事!
全都用最简练的语言,讲述了一遍。
其中就包括。
她的黑色小东西,被某个小混蛋光明正大的偷走。
又在回市区的公交车上,双手扶着白美足的纤腰,给她弄了一裙子的事。
绝对是有一说一。
不吹不黑!
当然。
白瓷并没有告诉林夕,说会帮刘远东发表那篇稿子、献计拯救食品厂等事。
因为那是工作。
未来的婆媳俩,当面掏心掏肺说出来的这番话,只是家长里短和小夫妻感情。
“我那个不成器的儿子哦,可算是丢尽了我的老脸。”
林夕暗中羞愧不已。
再看白瓷时,却怎么看,都顺眼了。
相差了足足15岁的年龄?
呵呵。
在白美足的美貌面前,算个屁!
白美足不说她现年39,谎称她现年才25的话,一百个人里面,至少得有99个人信。
唯一不信的那个,还是个盲人。
最最关键的是,白美足对刘远东的爱,是真挚的不掺杂水分的。
她之所以故弄玄虚,瞒着刘远东,只为培养他以后征服她时,把整个世界都踩在脚下的成就感。
或者干脆说:“白瓷就是为了讨好刘远东,才如此的处心积虑!”
这样的儿媳妇——
谁他娘的不喜欢!?
“白。美足啊。”
林夕终于能说话了,和颜悦色:“我能看看,你的。”
她说到这儿,低头看向了白美足的脚。
自从白瓷主动提亲刘家后,林夕才开始尝试着,去了解这个不再燕京的第一美女。
知道了她是南七北六13家核心子弟心目中的,白月光。
更知道了,她有一双勘称艺术品、能让无数男儿竞折腰的美足。
女人嘛。
都有好奇心的。
林夕这个未来的婆婆,也不能免俗。
“当然可以。等我坐月子时,您还得伺候我呢。”
白瓷莞尔一笑,提起了小皮鞋。
片刻后。
林夕赞叹:“我一个老娘们,看到你这双脚丫后,都心悸神摇。那就别说,刘远东这种好色的臭男人了。”
白瓷——
未来婆婆又说:“美足,你这双脚丫,可以玩三十年。”
白瓷——
脸色一红,赶紧把那双美足,顺势坐在了屁股下面。
她把真实的自己,呈现在了未来婆婆面前。
未来的婆婆,立即投之以桃,向她展现出了随意、亲和、爱开玩笑的一面。
林夕是个聪明的女人。
很清楚这样做,能有效拉近婆媳关系。
“来,美足,喝茶。”
林夕满脸的殷勤,帮未来儿媳倒水:“你和远东没有公开关系之前,你在人前喊我林女士,这无可厚非。但在没人时嘛。喊妈!”
白瓷——
马上就穿好鞋子,起身整理了下衣衫。
对林夕毕恭毕敬,弯腰:“妈。”
“哎!”
未来婆婆甜甜的答应了声,起身刚要搀扶白瓷,却又忽然想到了什么。
抬手就把手腕上的一个银镯,撸下来递给了白瓷。
银镯子,这年头是不值钱的。
根本配不上,林夕是燕京刘家儿媳妇的身份!
不过。
“这个镯子,是我妈留给我的,唯一的念想。”
林夕牵起白瓷的手,银镯滑上了皓腕,轻声说:“不值钱!可它,却已经流传了三百多年。代代传媳不传女!也就是我爸,只有我一个女儿。我妈在失踪前夕,才把它传给了我。现在,我把这个我林家流传了三百年的镯子,传给美足。希望,你能好好珍惜它,把它传给你未来的儿媳妇。”
白瓷楞住。
她是真没想到,林夕会把林家流传了足足三百年的传家宝,在她们第一次见面时,就传给了她。
这代表着什么?
只能代表着林夕这个未来婆婆,对她的高度认可!
白瓷当然不会拒绝。
只是再次恭恭敬敬的,对林夕欠身:“妈。谢谢您。”
唉。
本来这个镯子,我是要传给狗狗的。
可惜狗狗和远东,没有缘分。
清水镇的那个女人,更没资格获得这个镯子。
今天传给美足,也是它最佳归宿了吧?
林夕心中幽幽叹息。
抬手帮白美足,拢了下鬓角发丝:“不用客气,坐下说话。”
“妈。”
白瓷小心的轻抚着银镯,落座后笑问:“您要问我的第二个问题,是不是为什么,倒追远东?”
林夕点头:“对。我在仔细了解过你,尤其现在看到你后。我实在不能理解,昔日的燕京第一美女,怎么会挑中了我那个,被乡下肤浅女人给踹掉的、丢人现眼的儿子。”
“远东的左边屁股上。”
白瓷贝齿咬唇,问:“是不是,有一个明显的刀疤?”
“对啊。”
林夕本能的点头:“美足,你怎么知道,他那儿有个刀疤呢?那是他七八年前,上晚自习回家的路上。因为救了个被醉汉纠缠的女人,和人搏斗时被刺伤的。当时,可把我给吓坏了。我以为。”
我以为什么?
林夕说到这儿后,忽然闭嘴。
她呆呆的看着白瓷,抬手吃吃的问:“那晚,那晚!远东拼死从三个醉汉的手里,救下来的女人,就是你。”
“是的。就是我。”
白瓷垂下眼帘,点头说:“那晚,我就无可救药的,爱上了我的未婚夫。只是碍于年龄悬殊太大,我没脸示爱,却又无法忘记他,才远走南方。得知他离异的消息后,我迅速北归来求。”
缘分啊!
绝对是老天爷早在七年前,就注定的姻缘。
林夕感慨无比。
“妈。”
白瓷抬起头:“您要问的第三个问题,就是我会不会,帮远东解决来自薛红衣麻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