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火元心情颇为畅快,一路哼着小曲,正欲与进城卖鱼的村民寒暄几句。
熟料,无端祸事骤临,一把秀剑如寒芒般陡然抵至喉管。
“你就是登徒子李火元?”
李火元缓缓抬起头,那把秀剑的剑尖距离喉管还有一指距离。
剑身呈现青白色,剑刃颇为锋利。
持剑之人,是位身形比他矮上一头的姑娘。
姑娘满脸质问和羞怒,眸光含煞,贝齿咬着湿润的红唇。
她五官精致极了,棉丝般的雪发色泽闪亮璀璨如银河,雪玉似的肌肤紧致润泽,透出淡淡红晕,简直像个鬼斧神工的瓷娃娃。
一袭轻纱长裙飘然若仙。
葫芦型的身体散发着莫大的诱惑,但是对比起她笔直修长的玉腿,却略有逊色,晶莹剔透如玉石美丽,修长饱满,望而欣喜,散发着一种可供欣赏的优美。
同时,姑娘身边还跟着一个精灵古怪的丫鬟,正在呲牙咧嘴做出奶凶奶凶的嘴脸。
李火元无心欣赏,目光勾了勾姑娘的剑尖。
他在反思和深挖原主的记忆。
自己认识这个姑娘吗?
不认识。
原主的记忆中,也没有这个相貌。
甚至可以说,原主认识的女性中,都是村里的大妈婶子。
既然素未谋面,理应无冤无仇,可对方却持剑相逼,这等态度着实让李火元捉摸不透。
李火元神色有些不爽,语调低沉:“姑娘,你是不是认错人了?莫以为你生得端庄秀丽,我便不会动手。”
“认错人?”她的语调冷冰冰的,偏偏那双唇瓣剔透艳红,焕发着诱人的生命力:“我就问你,你是不是李火元!”
李火元倒是大大方方承认。
“我找的就是你!”姑娘脸上浮现出愤怒,耻辱的情绪,怒气十足的说:“你凭什么造摇非我不娶?”
丫鬟眸光冷淡的审视着他,附和说道:“就是!你这登徒子怎如此厚颜无耻!我家小姐根本不认识你,如今却谣传你配得上我家小姐,当真不知羞耻!”
李火元越听越觉迷糊,她们所言的每一个字他都能听懂,可连在一起却如坠云雾,令人头疼不已。
李火元也有几分恼火,质问:“我还不认识你们呢!何曾造谣过如此污言秽语?没事找事?”
姑娘脸色青白交替,眼眶一红,咬牙切齿道:“那边卖鱼的是不是河工村村民?你不是河工村人士?他们多日以来,逢人便说你是修士,非得县令千金才能配得上不可!”
县令千金!
对方表明身份后,李火元微微长大嘴巴。
他猛然转头看向一边的村民。
那村民当即别过头去,佯装欣赏风景。
玛德!
这纯纯是坑爹了啊!
当初村里造谣的时候,他就说过,别给自己形象抹黑。
连县令千金长什么样都不知道,更是不认识。
这就是背后嚼舌根嘛。
但他也没多管,毕竟在村里,距离县城远着呢。
万万没想到啊!
这会行走的造谣村民,都将谣言传到县城,更是被面前的姑娘听到了。
别说县令千金,就是普通黄花大闺女也受不了啊。
典型的例子就是韩跑跑造谣阿秋妹妹,非娶不可。
结果,阿秋恨不得拿菜刀追砍韩跑跑三条街、。
李火元那时还嘲笑韩跑跑真不要脸。
如今,事成相识的一幕在自己身上上演了!
李火元发出隽永的语气,解释着:“这都是误会,我从来没说过这话,都是他们觉得我们年龄相近,郎才女貌该是天作之合,实则暗地里都想攀关系。这种小算盘姑娘应该能猜得到吧?”
姑娘剑尖一顶,黑亮的美眸望着他,道:“我不管!你是当事人,务必管住村民的嘴。若我再听到流言蜚语,休怪我不客气!”
丫鬟掐着腰,颇为自豪的挺起胸脯:“我家小姐柳心阳乃是六流神武修士,有传承在身!你一介散修,最好自觉些,免得受皮肉之苦。”
李火元颇为意外,眼前这个秀气的小姑娘,竟然还是六流神武修士!
比自己的修为都要高一个段位。
李火元摊开双手:“防人之口,甚于防川,我知会村民一声,便是我能做的最大努力、”
“哼!”
姑娘柳心阳放下秀剑,瞪了李火元一眼,丢下一句好自为之,便带丫鬟离开了。
丫鬟临了还回头望了李火元一眼,吐出舌尖嘲弄:“睡觉别闭眼睛,小心点,没你好果子吃!”
李火元歪了歪头,不太明白这话的意思。
他很想竖起中指,可在古代,这个手势并不通用,便回了个白眼。
“李家二小子,李家二小子。”
村民在一边怪笑招呼着。
“闭嘴!”
李火元没什么好脸色,走到村民地摊前,警告着:“下次切莫再招摇。”
村民梗着脖子:“造谣最厉害是你大哥啊,我们卖鱼还来不及呢。”
“我大哥也来了?”李火元颇为意外。
村民点点头,指着远处:“呐,就在那边。”
李火元顺着目光看过去,这才发现大哥和嫂子正在摆弄咸鱼,扯着脖子在叫卖。
快步走过去。
“咦?二弟,你跑县城来了啊?可把我们担心坏了。”
大哥一脸憨憨的神色。
李火元点点头:“家中还好吧?”
“少了你,吃饭没味了。”大哥哈哈笑着、
嫂子在一边打趣:“得了,你比谁吃的都多。”
李火元道:“大哥也有胃口不好的时候,母亲去世,他就一天没吃饭。那是他唯一的一次。”
大哥脸色拉胯下来:“废话,挖墓坑我就挖一天,让你挖,比狗刨都费劲。”
三人聊了一会。
便蹲在街边卖咸鱼。
顾客不是很多。
但半天下来,也卖了不少。
零零散散的铜钱,李火元提不起兴趣。
相比修士杀人夺宝赚钱,还是太慢了一些。
上次夜国余孽事件,郑老屠的管家送礼求生路。
他和韩跑跑获得几个门面,已经被韩跑跑处理掉。
韩跑跑留了一个门面,说是大舅哥学医出徒,在县城开个医馆也不错。
李火元送他一个称号:大业第一舔狗。
其他的门市折成银子,一共千两左右。
两人平分。
加上在鬼巫山搜刮其他修士尸体。
现在李火元乾坤袋中,躺着近千两银子。
过了响午。
河工村村民开始收摊,并向李火元靠拢。
他们都是一起来的,自然要一起回去。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李家有马车。
马车是王家的遗产,如今归属了李家。
村民乘坐马车,只需付些便宜的车马费,比王家在时实惠太多。
还未离开县城之时,李火元拉着大哥和嫂子,在城内购置生活物品。
柴米油盐酱醋茶,都买最好的。
甚至,还给嫂子买了首饰。
大哥连连拒绝:“别,这个太贵重!”
“不重,能戴起来。”李火元打趣着:“嫂子喜欢就成。”
嫂子不敢接,直揪着大哥。
大哥拧不过:“下次可不准这样了,日后二弟结婚,我在还礼。”
嫂子一脸欢喜,接着首饰:“谢谢贤侄。”
李火元笑道:“都是一家人,不说客气话。但有我得提醒大哥一句,以后少造谣,正主都找上门了。”
大哥的思路完全与李火元不同步,反而好奇的问道:“那县令千金长相如何?”
“未出庭院步,额头已到画堂前,去年一点相思泪,至今还未到腮边。”李火元说了一句。
大哥听不懂。
但嫂子听懂了,咯咯直笑:“哪有那么夸张,怕是没看对眼吧?”
不敢对眼,此女甚凶!
“回家了。”
李火元招呼村民,携带大包小裹,一行人出城,赶回河工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