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老的画师在风中站了许久,才跪下,将那景象画了下来,命名为:《爱之遗骨》。
那幅画流传至后世,无数诗人、哲学家围绕它展开争论。有人说那是“意志的失败”,有人说那是“情感对抗虚无的最后挣扎”,也有人说那是“存在的悲鸣”。
林鸣死了,苏绮的魂魄被封在虚空。仿佛,存在只有意思,没有意义。或者说,存在的意义就是没有意义。
从儒者的角度来看,林鸣与苏绮的悲剧是“逆天命”而行,“抗礼”而生。他们违背了家族之命、制度之序,妄图以个体的情感挑战既定的“仁义名教”,因此其结局,仿佛就是一种道德上的“必败”。
但孟子又曾言:“虽千万人,吾往矣。”
这是否意味着,意义并不在“是否成”,而在“是否为”?林鸣的抗争,虽败,未悔。他在死前仍选择将孩子送往未来,这一行为是否已使他“立德”于天人之间?
儒家不信虚无,但在面对“爱而不得”“忠而无果”之时,也不得不承认:“知其不可而为之,是为君子。”
那么,意义是否根本不在结局本身,而在过程的选择与承担?
在佛教的世界观中,一切现象——包括爱、痛苦、记忆、死亡,皆为“缘起性空”。苏绮的灵魂被封在神域,并非一种“惩罚”,而是一种“中阴”——即在轮回未定之际的清明知觉。
她若能参透“爱本无主,众缘和合”,便能超脱。林鸣的执念,则是“有我相”的体现:执着于身份、执着于关系、执着于情感的延续。
佛说:“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当林鸣跪死于高台之上,既是肉身之死,也是执念之死。他以死亡,完成了一次断离;而苏绮,在神域中等待,既是苦,是悲,亦是悟之门前的顿悟之缘。
那么,如果一切终将幻灭,那爱情的苦是否也是一条通往“无苦”的路?
佛法不灭情,但度情。情不灭,爱便长在生死之间。
庄子曾问:“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他不信天命,不畏生死,认为顺应自然之道,才是真正的大自由。
林鸣与苏绮的爱,在道家看来,是一种“有为而为”的执着,是小道。真正的大道,在于“无为”、“自化”、“因其自然而不违其然”。
白龙之王,是天地之象征。它不因人的悲欢而动容,正如老子所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万物皆负阴抱阳,冲气以为和。苏绮之死、林鸣之毁,皆为“道之运转”中微末之漩涡。
那么,是否一切的挣扎与抗争,本就是多余之事?是否真正的意义,是放下对意义的执念,让生命如水归海?
可林鸣选择了反其道而行之。他以身对抗道,以爱逆天而上。他不是道家意义上的“真人”,却成了一个自我命定的存在者。
柏拉图在《斐多篇》中写:“灵魂是永恒的,它在肉体中只是一时的寄居。”
林鸣之死,是肉体的终止,而他的精神——对爱、对苏绮、对孩子的信念,是否已升华为理念世界的一部分?
苏格拉底临死前说:“死亡,或许是最好的事情。”因为它令灵魂得以脱离肉体的干扰,归返本源。
但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eudaionia)是人在理性中实现德性与目的的状态。
林鸣与苏绮,并未完成幸福的旅程。他们的爱,是非理性的,是狂热的,是命运悲剧式的。但,是否正因如此,他们才成为人类情感深度的极致代表?